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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资炒股配资平台优势:炒股杠杆网站-基金跑输业绩基准、太太账户大赚?基金经理是否钻了合规漏洞?

摘要:   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产品多年坚守白酒、家电等传统消费板块,其配偶名下账户则交易科技股,公募基金行业中竟然存在这样罕见的“双重操作”?此前,据多家媒体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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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产品多年坚守白酒、家电等传统消费板块,其配偶名下账户则交易科技股 ,公募基金行业中竟然存在这样罕见的“双重操作 ”?此前 ,据多家媒体报道,某险资公募旗下一位基金经理用自有资金重仓科技股,获得数倍收益 ,浮盈一度超过5000万元。

  界面新闻记者发现,该基金经理1月以来已经离任了两只基金,原因为“内部工作调整需求 ” 。截至目前 ,该基金经理仅有两只独自管理的公募产品 。

  最新披露的2025年四季报显示,上述两只基金的前十大重仓股比较稳定,前两大重仓股均已连续持有超18个季度。

  此外 ,虽然两只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目标并不一致,但两份季报中基金经理阐述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完全一致,“权益投资方面 ,2025年四季度,我们在保持基本配置的基础上,增加了精神消费层面相关个股的配置。”

  两只基金过去三年的收益率均大幅跑输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。

  有知情人士透露 ,该基金经理配偶账户却早早布局了高弹性的科技股。受益于近一年多的科技股上涨行情 ,获得数倍收益,浮盈一度超过5000万元。知情人士表示,该基金经理在投资大赚后曾萌生离职想法 ,但其目前仍处于在职状态 。

  基金经理及亲属能否炒股

  配偶的账户持仓和自己管理公募的持仓“大相径庭”,此举是否可以规避“交易趋同 ”的合规风险?对于研究员 、基金经理这类投研专业人士而言,他们到底能否炒股?其配偶 、父母、子女等直系亲属又能否持有证券账号 ,并交易股票?

  界面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完全禁止基金从业人员及配偶、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,而是需要进行申报 、登记等相关举措。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,“基金经理及配偶、利害关系人不能炒股”,已经成为公募业内不成文的统一规定。在具体实行的过程中,各家公募的执行力度并不一致 。

  根据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第十七条规定 ,基金经理本人、配偶 、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,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,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。公募管理人应当建立前款规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、登记、审查 、处置等管理制度 ,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。

  2013年12月30日 ,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《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,对基金从业人员及配偶、利害关系人的证券投资行为进行规范 。《指引》明确,利害关系人至少包括父母、子女及其他亲属。

  《指引》第八条强调 ,基金从业人员如实报告本人 、配偶、利害关系人的身份、证券账户及交易账户信息。证券账户发生变更的,应当向基金管理人及时申报 。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新入职人员证券投资申报制度,要求基金从业人员在入职时如实报告本人 、配偶 、利害关系人的证券投资账户及持仓情况 。第九条明确 ,从业人员本人、配偶、利害关系人在指定的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账户。

  “基金经理不得炒股,这是我们合规部门调研了很多家同业,最后得出的共同做法。”某头部公募合规部人士明确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,“在入职的时候,公司合规部门会举行新员工培训,明确所有入职人员不得持有股票账户 ,并且配偶 、子女、父母的账户也要每个季度申报一次 。不仅仅是基金经理,就连销售部门、行政部门这些中后台人员也都要统一上报的。 ”

  “我们更严格,入职的要求之一就是本人及配偶名下证券账户需要全部注销。”某千亿公募的市场部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,“这是公司的入职要求 ,所有员工必须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资料,以供合规部门查询 。”

  “在我刚入职做助理研究员的时候,公司就要求本人必须注销证券账户。那时候我刚大学毕业 ,父母也没有股票账户。按照合规部门的规定,必须将父母的身份资料提交上去进行申报 。 ”该公司百亿基金经理告诉界面新闻记者。

  “勤勉尽责”的道德争议

  也有公募对从业人员的亲属“网开一面”,但前提是必须进行严格的申报和审批。

  “我们公司有个合规系统 ,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注销证券账户 。直系亲属倒是可以持有证券账户,每个季度申报一次。但如果涉及到账户上的股票交易,就需要事前审批和事后申报 ,但是审批的程序非常复杂并且耗时很长,最后很多直系亲属的账户都销户了。 ”上海一家以主动权益投资出名的公募市场部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。

  2022年4月1日,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正式实施 ,第四十五条明确公募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董事、监事 、高级管理人员、从业人员及其配偶、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 、基金(货币市场基金除外)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的申报、登记、审查 、监控 、处置、惩戒等投资行为管理制度和廉洁从业规范,制定有效的事前防范体系、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,防止董事 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违规从事投资 ,切实防范内幕交易、市场操纵 、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不当行为 ,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。

  “之所以要全员申报、登记,合规部门每个季度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,主要是为了防范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 ,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交易,进而存在内幕交易、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的投资行为。这是一条红线,不能逾越。”某头部公募合规部门负责人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。

  那么 ,在完成了申报和审批 、自有账户和公募持仓完全不一样的情况下,本争议案例中的基金经理可谓是通过了合规的门槛。不过,他还是陷入了“勤勉尽责”的道德质疑。

  “自己管理的基金业绩差得要命 ,持仓几年都不变,这不是坐收管理费吗? ”在该基金经理管理产品的评论区,已经有多位持有人表示“用脚投票 ,赶紧赎回,再也不见 。 ”

  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四条,明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,遵守公司章程和行业规范 ,恪守诚信,勤勉尽责,廉洁从业 ,不得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
  “基金经理可以利用自己在投研方面的优势,对个股进行更加深入地调研和了解。但是在利用了这些资源之后,并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,为投资者赚取超额收益,反而自己悄悄炒起了股票!这简直是‘瞒天过海’,中饱私囊 。”某基金评论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。

  也有业内人士呼吁基金公司应该“一盘棋” 、“统一标准 ” ,加强监管。“建议协会出台明确的申报指引,以便各家基金管理人建立统一的证券投资申报制度,包括对基金从业人员本人 、配偶、利害关系人证券投资事前申报的要求 ,并明确申报的程序和内容 。”上述公募合规部人士表示,目前都是各家公募自行制定申报的要求,“难免有松有紧”。
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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